《本草从新》紫檀香重、和血. 咸平.血分之药.和营气.消肿毒.敷金疮.止血定痛.诸香动火耗气.夏月囊香辟臭. 尚谓其散真气而开毛孔.况服之乎.痈疽溃后.诸疮脓多.及阴虚火盛.俱不宜用.← 上一篇白檀香下一篇 →降真香查阅原始来源回到本章目录位置